合肥設備轉讓_無錫洗衣店設備轉讓_沈陽洗衣店設備轉讓
合肥設備轉讓_無錫洗衣店設備轉讓_沈陽洗衣店設備轉讓
根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規定合肥設備轉讓,經合肥市企業改革領導小組批準合肥設備轉讓,安徽開元集團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將其所持的安徽合肥開元機電工程有限公司100%的國有股掛牌出售。
轉讓人保證本次產權的公開交易已經完成了必要的批準程序,因此,本次公開交易沒有任何障礙,并且本公告的內容不存在重大遺漏,不實陳述或嚴重欺騙行為;并且其內容負責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具體公告內容如下:
一、轉讓目標公司的概述
安徽合肥開元機電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元機電工程有限公司)是國有企業安徽開元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注冊號:34;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 6. 60,000元;法定代表人:姜攀成;業務范圍:橡膠機械,電子設備的設計合肥設備轉讓,制造,安裝,機電加工,通用機械,五金機械,電氣產品,起重設備,化工產品等。
二、已上市出售和底價
本次發行的標的為安徽開元集團有限公司持有的開元機電公司的100%國有股權。
根據山東永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萬紹務評估報告[2005] 19號),經合肥市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等有關部門研究批準,確定此房源的底價為3元人民幣7. 280,000元。
三、預期受讓人的基本條件
(一)預定的受讓人可以是公司法人,自然人或財團,并具有相應的管理,技術經驗和市場開發能力,并且有利于新實體在轉讓后的未來發展。
(二)如果預定的受讓人是公司法人,則該公司應具有較強的經濟實力,注冊資本應不超過人民幣300萬元,并具有三年以上機電產品生產和經營的經驗行業。
(三)如果預定的受讓人是自然人,則必須具有充分的犯罪能力和足夠的財務實力,并且在生產和經營該產品時要具有三年以上的管理,技術經驗和一定的市場開發能力機電行業。
(四)如果預定的受讓人是財團,并且其主要發起人是企業法人,則應滿足企業法人的要求;如果主要發起人是自然人,則應滿足以下條件:自然人。
(五)受讓人必須接管原始企業的所有債務和債權。
(六)被轉讓的新實體應繼續從事機電行業的生產和經營,三年之內不得變更。轉讓后,為被轉讓的新實體制定五年發展計劃應當制定包括業務規模,業務目標和資金投資方向等內容,以確保新機構在轉移后穩定,快速發展。
(七)轉讓后,新實體必須繼續履行原始企業在外部簽署的合同和協議(購買和銷售,合作,機電加工,設備安裝等),直到到期(除雙方提前中止該協議)。
(八)轉移后,新實體必須優先雇用不超過原企業25名員工的雇員,并在新員工簽署后的一個月內與該雇員簽署不少于三年的勞動協議。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并按規定,合肥市有關規定應當及時繼續為職工建立各種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關系,并繼續為職工繳納住房社會保險。
(九)轉讓后,新實體可以租賃原始企業的營業場所,且租賃期限暫定為一年,具體事宜應由新實體與企業的所有者另行商定。租賃協議中的房屋財產。
四、公告時間限制
公告期為2005年12月28日8:00至2006年1月25日17:00。
五、支付投標保證金和售價
([一)出價保證金
擬轉讓的受讓人必須在本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向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匯款10元(收款單位:合肥市產權交易中心;開戶行:中國銀行小姚津支行;賬戶)。編號:495426 1) 1萬元人民幣的保證金。
公告期限屆滿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確定受讓方后,可以在支付交易服務費后將受讓方支付的按金轉換為股權出售價格合肥設備轉讓_無錫洗衣店設備轉讓_沈陽洗衣店設備轉讓,并由支付方支付。其他受讓方將在受讓方被確認后10個工作日內付款(無罰款)時確定。
([二)支付轉讓價
受讓方必須在股權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將全部售價償還至合肥產權交易中心指定賬戶。
六、收購計劃的主要內容
預定的受讓人必須提交投標建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預期受讓人的基本情況介紹
1、如果預定的受讓人是企業法人,則必須介紹企業的組織結構,性質,注冊資本,財務狀況,行業狀況和優勢,并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明文件。著眼于公司過去三年的生產和經營以及轉移資金的來源,并提供經過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前兩年的公司財務報表和銀行出具的信用證;
2、如果預定的受讓人是自然人,則應提供其身份證復印件,購置資金來源的證明等;
3、如果預定的受讓人是財團,則還必須提供財團各方之間簽署的聯合投標合同。
(二)目標受讓方董事會同意轉讓的決議,如果目標受讓方是國有企業,還需要提供相關文件,以表明上級主管當局同意轉讓。
([三)購買價格,保證金支付賬簿和付款承諾。
(四)新實體在轉移后的未來五年的發展計劃。
([五)員工安置計劃。
(六)特定操作員的有效授權書和身份證的副本。
(七)預期受讓人關于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承諾書。
七、采購計劃的編號,簽名,包裝和提交
(一)預定的受讓人必須以英文提交六份投標書,包括一份原件和五份(如果原件與副本有差異,應以原件為準)。
(二)收購計劃應由預定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書面授權代表(必須附有有效的授權書)簽字并加蓋私人印章,以限制受讓人按照以下規定簽字投標計劃如果預定的受讓人是財團,則收購計劃必須由財團的領導人或財團的每個成員簽名并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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