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監控安裝 關于進一步加強南通市區塔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的公告
南通監控安裝 關于進一步加強南通市區塔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的公告
關于進一步加強南通市區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的公告來源:南通市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站發布時間:2021-02-08字體:[]
唐建筑安全監督[2021]第6號
市區內所有的建筑,施工和監理單位以及所有相關單位:
全面落實《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應用技術規程》(JGJ332-201 4))和市城鄉建設局《關于推廣使用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通知》。 《城市建筑工地》(通建安(2015)68號)文件要求南通監控安裝,規范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安裝,使用和過程管理(以下簡稱“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真正發揮“監控”和“控制”的雙重作用,不斷推進施工機械的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有效遏制起重機械事故的發生,同時繼續保持縣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的良好市場環境,進一步加強了城市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根據城市建設現場的實際情況,禁止施工現場進行系統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管理要求和時間表
為了進一步規范市場行為,繼續為城市建筑行業的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改善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的管理,對系統進行審查訪問,建立一個合格的產品清單系統,并通過申請和審查,公開,存儲和評估的動態管理模式加強了管理。
(一)申請條件和時間
具有滿足基本技術功能要求和售后服務管理體系要求的產品的設備供應商,并且還可以為城市施工現場用戶提供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服務的設備供應商,可以提交工作登記表天。時間限制。
([二)評審時間
每年4月和9月,將對提交注冊表的供應商進行集中審核。審查分為三個步驟:材料的初步審查,功能的初步審查和綜合評估。審查結果將及時公布,公示完成后,將合格的品牌產品列入合格產品清單。具體的審核時間將另行通知。
([三)注冊位置
設備供應商應將登記表提交至南通市建筑安全生產監督站(南通市崇川區耀崗路23號)409室。
聯系人:彭玉龍電話:
二、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功能技術要求
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應符合相關的質量和技術標準。應該由省或市級以上的專業機構進行檢查南通監控安裝,評估和認證。系統的主要組件應由專業檢查機構進行檢查和鑒定,并且至少應具有塔式起重機的起重能力。實時監控和數據存儲功能,可用于提升扭矩,提升高度,振幅,旋轉角度和運行沖程信息。塔式起重機危險運行時,應能夠手動切斷塔式起重機控制電路的電源。系統功能的基本配置要求如下:
([一)塔式起重機監控功能
1.顯示警告功能:通過顯示屏上的圖形和文本向塔吊操作員和監視人員實時顯示塔吊工作的各種參數信息。顯示裝置還應具有聲光報警功能,當塔機的工作參數達到極限值時,將發出聲光報警。
2.自檢功能:它具有開機自檢功能,當系統本身發生故障時,它可以立即提醒驅動程序系統已發生故障,暫停使用并記錄故障信息。
3.過載(扭矩)警報和控制功能:當塔式起重機達到額定起重扭矩或超過額定起重能力報告值的90%時,設備應能夠手動發出清晰的聲光信號向駕駛員發出警告提示;當大扭矩或額定起重能力超過報告值的100%時,設備應能夠向駕駛員手動發送清晰的聲音和視覺警報,并切斷控制塔式起重機移動的控制回路的電源。危險的方向。
4.極限報告和控制功能:它可以測量搖臂車的實時位置以及吊鉤離地面的高度。當卡車達到內部和外部極限或吊鉤達到上限時,它將自動發出警告和控制信號。
5.風速報告:當塔式起重機吊臂內側鉸鏈點的安裝高度小于50m時,塔式起重機應配備風速報告裝置。當風速超過使用規定值時,可以給出準確的警告。
6.脫機狀態監視功能:監視系統設備在脫機狀態下應主動將脫機信息發送到監視系統平臺,并可以手動區分出脫機原因。
7.區域保護功能:具有復雜環境的塔式起重機必須配備區域保護功能,例如在靠近高壓線路,交通道路和新的居民村建筑物,購物中心,學校和人口稠密地區等復雜環境中。當塔式起重機靠近建筑物,高壓線路或需要在工作范圍內進行保護的其他區域時,系統可以手動發送報告并切斷塔式起重機在危險中移動的控制回路的電源。方向。
8.防撞控制功能:在同一區域中使用兩臺或更多塔式起重機時,塔式起重機必須具備防撞控制功能。當塔式起重機之間發生碰撞關系,并且塔式起重機之間的動臂和鋼絲繩有碰撞危險時,系統可以手動發送報告并切斷控制電路的電源,以使塔式起重機繼續運行朝著危險的方向前進。
([二)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平臺
1.運行數據查詢和存儲:系統平臺應能夠支持塔式起重機狀態查詢功能,并實時反映塔式起重機的運行數據和狀態。內置存儲器應能夠存儲不超過16000個塔吊工作周期數據和2年的歷史運行數據信息,以確保終端可以隨時查詢,分析和輸出結果;關閉電源或電源中斷后,所有內部信息“所有”應保留,并且不得破壞。
2.數據下載:系統平臺應具有實時數據下載功能,并且信息下載不應影響存儲設備中信息的完整性。
3.數據傳輸:系統平臺可以通過通信網絡,預留端口等,將相關的監控數據同步傳輸并報告給遠程監控終端和監控平臺,以實現遠程數據查詢和實時監控。
4.故障診斷:當系統和傳感器出現故障時,它可以立即顯示和記錄故障并發送報告信息,并切斷相應的傳感器操作回路并將其報告給管理平臺。
5.數據統計:系統平臺具有頻率統計,歷史數據查詢,工作周期查詢與回放,工作水平統計,工作時間統計,數據分析等功能。統計信息的數量包括違規,異常停電,警報(防撞,區域限制,風速)和故障數量;歷史數據查詢包括對塔式起重機數據和狀態(在線,離線,違規,異常停電),警報,故障的統計和回放;工作周期查詢和回放,包括顯示數據時間,終端編號,信息編號,項目名稱,開始/結束時間,起重重量,起重重量百分比,開始高度,結束高度,開始范圍,結束范圍,開始拐角,結束拐角和修改過載/超限次數以報告狀態(是/否);工作量統計包括起重重量和起重扭矩比統計;工作時間統計包括在線時間和工作時間;數據分析包括塔式起重機的離線率,每周(每月/每季/每年)預警和報告數據。
三、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的安裝(拆卸)和調試
1.系統供應商應提供技術成熟度高的品牌產品和有保證的售后服務,并擁有一支技術成熟,操作熟練且認真負責的服務保證團隊,以確保系統全年可靠運行
2.系統供應商應保證其產品的質量,安裝和使用的適用性和穩定性,嚴格按照協議提供服務,不得隨意降低產品功能,發送虛假數據等。監控投放市場的設備應具有提供技術支持,維護和修理以及后續升級的服務能力。
3.系統供應商根據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的試點安裝的要求選擇合適的施工單位(用戶單位),并且進行中的同一施工的安裝數量不超過兩個。在安裝之前,系統供應商應及時報告監視系統的試點安裝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項目信息,設備型號,安裝時間和安裝次數。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的試運行時間不得少于一個月。通過專家評審后,可在市區推廣推廣,不合格的評審將由供應商刪除。
4.安裝(刪除),調試過程控制
(1)在安裝監視設備之前,系統供應商應檢查塔式起重機的原始安全裝置和電氣系統功能。如果發現配置不完整或損壞,則應拒絕安裝,并應當通知施工單位(使用單位),并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2)當系統供應商組織對安全監控設備進行改裝時,嚴禁損壞塔式起重機的受力結構,并且不得更改原始安全裝置和電氣控制系統的功能和性能。塔式起重機的。
(3)系統供應商的安裝技術負責人應在安裝(取消)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之前向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安全技術信息。由行業護照主管部門簽發的高空作業人員,并參加工傷保險。
(4)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的安裝(拆卸)只能在通知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程序完成后才能進行。
四、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的測量,驗收和移交
在安裝,調試和校準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之后,必須進行安裝質量監控和驗收,并應以代理人的身份進行移交。
1.安裝質量檢查是由具有質量監控測量資格的測量單位組織的施工單位(使用單位)進行的。
2.施工單位(使用單位)組織系統供應商,監督單位及其他有關人員參加初步安裝質量檢查,并在驗收合格后簽字確認。
3.安裝質量監控和驗收內容應符合《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應用技術規范》(JGJ332-201 4),《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GB / T28264- 201 7)和《關于在縣級建筑工地上推廣施工升降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使用的通知》(同建安建[2015] 64號)。
4.在通過驗收后,系統供應商應與施工單位(用戶)進行交接程序。移交內容包括塔吊監控系統的完整性,使用功能說明,日常使用和維護要求等。
五、塔式起重機監控系統回顧
([一)評審依據
1.《塔式起重機安全規定》 GB 5144-2006
2.“塔式起重機” GB / T 5031-2019
3.《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應用規范》 JGJ 332-2014
4.“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 GB / T28264-2017
5.南通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在城市施工現場推廣使用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通知》(通建安[2015] 68號)
6.南通市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站《關于在城市建設場所推廣使用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的通知》(同建安監[2015] 64號)
([二)評審過程
1.數據的初步審查。審計內容:(1)有關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營業執照”,“商業登記組織代碼”,公司的信用等級,辦公場所,特殊操作證書和技術服務人員的公積金證書。(2)認證狀態:信息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監督檢查報告,軟件著作權和專利證書。
2.功能初步審查。審核內容:顯示功能(實時數據收集),自檢功能,過載報告和控制功能,極限報告和控制功能,風速報告功能,區域保護功能,防撞控制功能,離線狀態監視功能,故障診斷,系統平臺基本數據采集,存儲,下載和統計功能。
3.綜合評估。組織專家集中總結和評估系統供應商的資格,材料和系統功能。評價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 “合格”的系統品牌模型將及時進行宣傳,公示結束后將被納入合格產品清單。
六、動態管理
塔機安全監控系統合格產品清單實行動態增減管理。我站每年定期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并對供應商進行集中評估。供應商的不正當經營,劣質產品,不符合基本技術要求的設備功能,未及時安裝,未及時提供售后服務,未履行服務承諾,未與市政當局建立聯系等行為市政系統根據要求,并擅自修改測試數據。 ,將予以認真處理。對于系統供應商違反法律以及產品和服務質量問題的情況,根據情況的嚴重性,我們將采用訪談,通知和限制市場準入等方法。
附件:1.南通市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規定
2.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供應商注冊表格
3.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供應商審查清單
4.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流程
5.南通城市建設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功能調試/自檢表
6.南通市區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評估表
在南通市建立安全生產監督站
2021年2月8日
附件1:南通市區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規定.docx
附件2、 3: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供應商注冊表格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供應商審查列表.docx
附件4: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管理流程.docx
附件5:南通城市建設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調試與自檢記錄表.doc
附件6:南通市區塔式起重機安全監控系統評估表.docx
累計時間:次
打印此頁并關閉窗口
評論